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各市综合检验机构: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的提示函》(2025年第19期)所提示的风险隐患问题,省局决定从4月21至7月31日开展全省特种设备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4月21至5月21)
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县(区)、基层所通知辖区特种设备所有使用单位自查整改以下内容:
(一)要求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陕西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在平台录入本单位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建立“设备库”和“人员库”,并对设备和人员情况进行自查。
(二)自查整改在用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检验检测不合格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等问题。
(三)自查整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虚假证书问题。
(四)自查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或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失灵问题。
(五)自查整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联络不通畅或失效、电梯制动器失效、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或张贴不规范、自动扶梯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未签订维保合同以及未依规进行维保等问题。
(六)自查整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未经许可擅自充装液化天然气(LNG)等问题。
(七)自查整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未试运行以及没有试运行记录等问题。
(八)自查整改其他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二、检查核实(5月21至7月10)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对辖区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条记录确认,不得虚假瞒报。不能整改的问题或整改时间难以确定的情况处理:一是逐级上报,县局不能处理的报市局,市局仍不能处理的报省局处置;二是在逐级上报的同时抄报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委办协助处置。
三、结果上报(7月10日至7月25日)
省局制作了《特种设备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结果汇总表》,企业报县局(企业排查结果原始资料县局留存备查),县局汇总后报市局,由市局将汇总后的总体情况报省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局要将省安委办《关于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的提示函》传达至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学习研究,在抓好排查整改的同时注重落实提示函关于工作建议和工作要求的相关内容,完善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做好设备维护与检验。
(二)各市局要结合提示函所列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力量,尽快安排辖区企业结合问题开展自查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出现反复发生,重在取得实效。
(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处置各类疑难问题,不能处置的纵向逐级上报,横向通 报;各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调配专业力量协助安全监察部门解决问题。
(四)各市局要结合问题整改情况,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按照“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的工作要求,加强自查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后续督导检查中,若再次发现同类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请各市局分别于5月31日、7月25日前将《特种设备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监察机构汇总表》报送省局。
联系人: 雷勇,电话:029-86138281,邮箱:99201521@qq.com。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